哪些情况需要主动声明放弃商标专用权?
2021-05-21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放弃部分专用权一般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进行审查的时候由注册申请人主动提出的。那么哪些情况需要主动声明放弃商标专用权?

如果注册文字商标或者图形商标中部分文字或图形属于下面情况,而在实际使用中需要整体使用的,该部分商标则要放弃专用权。
1、为所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比如申请人想注册AAA矿泉水,则矿泉水为通用名称,不具备显著性,这时候在商标申请时候就要注明商标中“矿泉水”放弃专用权,而将“AAA矿泉水”作为整体进行商标注册。
2、直接表示所指定使用商标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和其他特点的。
举个例子想要注册商标AAA面粉,那么面粉为主要原料,这部分是要商标放弃专用权的。
以上就是需要商标注册申请人主动声明放弃商标专用权的情况。商标注册人声明商标放弃了部分专用权,理论上这就意味着其他人可以继续使用这一部分,并作为商标的一部分另行注册。但实际上是,在先注册的商标即使放弃了部分专用权,依然会对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造成审核障碍,因为后者的出现可能对前者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构成近似商标,损害到前者的权益。因而有可能无法获得商标注册核准。如果您对商标注册申请时是否需要放弃专用权还不了解,欢迎咨询酷小二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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