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如何裁定?结果有哪些?
2021-06-05
商标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只有经过申请,然后由商标局做出严格的审查后,才会授予商标权。商标公告之后会有人提出商标异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而予以核准注册。商标异议是商标法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那商标异议如何裁定?结果有哪些?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异议的裁定是由国家商标局负责执行的。商标局在法律规定的异议答辩期限及补充材料期限截止后,汇总异议当事双方人已提交的异议或答辩材料,移交商标局的异议裁定部门按照程序排期裁定,对于未提交(或者超过限定期限提交的)答辩材料或者补充证据材料的,则被视为放弃答辩或 补充证据材料权利。
商标局在根据已有的证据及材料,了解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确认后,依法进行裁定。并将裁定结果用《商标异议裁定书》的形式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
异议裁定有以下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3、异议理由在部分商品或服务上成立的,准许被异议商标在另一部分异议不成立的指定部分商品上注册。
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异议裁定不服,可在收到商标异议裁定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议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商标异议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如果对这个流程不熟悉,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更多商标资讯,尽在酷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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